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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0章

  东京旧梦(上)——江湖一枝笔

“老夫求您,救救大宋,救救天下的子民!”“邓公!您这是……”魏渊见他还在不断地冲自己磕头,也噗通一声跪了下来,“应当是我求您,这事儿若我做了,连累的可不止我一条性命!”魏渊说罢也朝对方狠狠地磕起了头来。二人就这般你来我往,你往我来,谁也不肯先停下。旁人瞧了这架势也不敢上去劝,只能看着他们谁先认输。“喂,脑袋都磕肿了,你要再不出声儿,可真要变寿星公了。”陈东悄悄捅了王希泽一肘子,王希泽白了他一眼,往前走了两步。“魏将军。”他今日没戴面具,整张脸的疤痕被灯火一拢,更显得明暗不定。“我向您保证,您所担心的事,绝不会发生。”魏渊眼瞧着张子初蹲下身来,悄悄将白绢包裹的一块东西赛到了自己手上。他用掌心摩挲着那东西的形状,隐约觉出是一块令牌。看分量,应还是金制的。王希泽故意用身体挡住了后面所有人的目光,冲他点了点头。魏渊趁机摊开掌心来瞧,果见一块金灿灿的令牌上写着一个瘦金体的“康”字。康王府的金牌!?除了那块金牌,白绢上还写着一纸承诺。魏渊颤抖着双手捧着白绢,心中又惊又喜。天下谁不知道,康王乃是官家最宠爱的小儿子,若是什么人得了康王的庇护,就等同于得了一道保命符。“将军……你今日若是不答应老夫的请求,老夫绝不起身。”邓洵武有气无力地叱退了上来扶他的人,额头的鲜血已流满了整张脸。魏渊眉头紧锁,犹豫不决。酒窖里所有人都在等他的答案,连陈宁也面带期许地冲他点了点头。他忽而想起魏青疏质问他的那一番话,不禁在心中问自己:这些年,他每一天都活得小心翼翼,战战兢兢,当真该如此吗?“不知邓公……想让我去对付谁?”魏渊再开口时,脸上已变得坚定。“将军这是答应了?”邓洵武欣喜若狂地问。魏渊轻轻点了点头,在点头的那一瞬间,竟豁然开朗。他那一刻才发现,原来他早已厌恶了这个懦弱的自己。多年的官场沉浮,对那些士大夫的卑躬屈膝,他失去的不仅是满腔热血,还有作为一名武将的骄傲。也是时候,来一场惊天动地的变数了。☆、最是留恋少时情今夜,众人歃血为盟。这大约是他们最后一次在地窖□□商大计了,每个人离去时,脸上都透露着一丝紧张与不安。隐在暗处的死士将诸位相公安全送到了外头大街上,又亲眼看着魏渊和陈宁驾马行远了,才转身回到柳庄,开始抹去里头的一切痕迹。墙倾树倒,人去楼空,偌大的庄子只剩下了肆溢的酒香。“若教张子初知道,他好不容易从康王那里换来的保命符被你转手送了人,怕是要伤心极了。”邓洵武又单独留下了王希泽。他对这个年轻人充满了信任,却也同时充满了担忧。“是吗?那邓公就太不了解他了。”王希泽漫不经心地搓着指尖,似乎没有兴趣与老人讨论这些。邓洵武沉默了一会儿,又开口道,“只剩下十日了,李邦彦手里的那枚兵符,你有把握能拿到吗?”守京四都府中,已经有三个在他们的掌控之下,如今只剩下李邦彦手里的大名府是唯一的隐患。童贯率先入京被困,一旦城中的变故不小心走漏出风声,他手下那些将领定会想尽办法来援。而无论他们从哪一路过来,都必定要先过四都府这关。只要四都府坚门不开,并以外兵无令不得入京为由堵死后援,童贯等人便再无计可施。王希泽嘴角一勾,露出嘲色,“我若无把握,岂不是白费了您老的良苦用心?”邓洵武知道他指的是李秀云一事。此事的确是他属意,手段也着实卑鄙。可国事面前无私情,别说是让他娶李秀云,哪怕是入赘了李家,邓洵武也一定要做。“你故意把婚期定在行动那一日,是想着为自己和李秀云留条退路,对吧。”见他默认,邓洵武深深叹了口气,“但你有没有想过,一旦你临场退婚,李秀云该如何自处?”“我会向世人澄清,错不在她。”“人言可畏,你拿什么去澄清?!”邓洵武气他到了这个关头还如此意气用事,口气急了几分。“我自有主意。”王希泽仍回答得不温不火。“你有主意?”老人话方出口,便见对方脸上闪过一丝决绝。他脑子里嗡得一声,顿时明白了对方的想法,“你……你难道是想……”“我心意已决,您不用劝我。”“希泽!”“若无事,我先回去准备了。”王希泽没有理会老人的呼唤,径直走出了地窖。只是人刚走到酒庄门口,就身子一歪,差点倒了下去。幸好墙角边的路鸥反应快,上前一把扶住了他。路鸥触碰到他的小臂,发现他身上烫得厉害,再看他头上满布着虚汗,便知病得不轻。“您都这样了,还逞什么强?”路鸥刚想将人扶上马车,便看见酒庄中窜出了一簇火焰。紧接着,火舌渐渐蔓延,覆盖了整座酒庄。这场大火过后,不仅是酒庄,里面的密室、地道都将会被一并抹去,不复存在。“走吧。”王希泽面无表情地看了最后一眼,转身上了马车。连日的劳累让王希泽几乎虚脱。他软着身子靠在车壁上,从袖子里掏出了一支染血的旧毛笔。这是大哥最后留给他的东西。大哥说,读书之人,当握笔以救天下。王希泽曾笑他傻,却没想到自己也有犯傻的这一天。“还没找到小乐吗?”“……还没。”路鸥答完这句之后,车内的人又沉默了。“您就放心吧,沈哥他福大命大,一定不会有事的。”“但愿吧。若是小乐出了什么事,我大概也没脸去见大哥了。”王希泽苦笑一声,想起沈常乐刚刚被带回来时的样子,就如同一只快饿死了的狼崽子。沈常乐小时候被饿坏了肠胃,吃东西消化不得,吃了便吐,大哥只能将食物磨成稀糊来喂他。有时不让他多吃,他便背着大哥偷吃,吃急了还会呕血。有一次他和希吟偷偷给了沈常乐一盘肉,沈常乐狼吞虎咽之下吐血不止,还险些送了性命。是大哥不眠不休照顾了他七日,才将他从鬼门关又拉了回来。事后他和希吟被罚得不轻,跪在祠堂里饿得两眼发昏时,倒是沈常乐那小东西没有忘恩负义,偷偷给他俩端来了肉泥。“喂,你俩可别误会,我这是吃不下了才拿来的。”小家伙昂着下巴面色通红。王希泽知道,虽然沈常乐从来都是直接喊他和希吟的名字,但在彼此心中,他们早已是兄弟。不同姓,却同心的兄弟。“大哥,你在天之灵,一定会保佑小乐的,对吧?”马车一路驰骋,直到了夜夜笙歌的九桥门街市。路鸥将人扶下马车时看见他苍白的脸上已然泛起了病态的嫣红,呼吸急促到每吐出一口气都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。“公子还是先回去休息吧,明日再来不行吗?”路鸥实在担心他会随时倒下。“不行,没时间了。”王希泽在台阶前立了片刻,稍作歇息,“放心吧,我还撑得住。”他离开了路鸥的支撑朝着面前云窗雾阁的楼子走去。好在台阶上早有个红衣女子在等他,见他走了上来,自然地挽住了他的臂膀。“病了?”女子瞥了他一眼,轻轻在他胳臂上一拧,“死小孩,一点儿都不知道心疼自己。”“咳咳咳……红玉姐,你还嫌我病得不够重吗?”王希泽有气无力地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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